新生儿应当在出生后6个月内(按自然月计算,含出生当月)及时办理户口登记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2元/人)。待遇享受时间可追溯自出生之日起。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6年和2017年的,需在出生6个月内办理2016年度及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医保费,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
办理地点:新塘镇的可到镇政府农合办(府前路38号)办理登记手续,电话82761936.
携带资料:
1.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应包括含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身份证复印件应包括身份证正反面);
2.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账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成年人可使用任一家庭成员的银行账户作为扣款账户);
3.填写好的《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一份。
4.新生儿应当同时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新塘医院医保办82777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