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医院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委员会
主 任:陈光洪
副主任:徐 茅
委 员:邓雪莲、周伟明、刘碧红
刘惠芳、朱焕桃、朱丽芳
下设办公室(简称医保办),负责日常及具体工作。设专职工作人员四名,办公室副主任为邓雪莲(负责全面工作),工作人员为郭锡清、李银开、关镜安。
新塘医院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委员会职责
1.全面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代表医院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负责院内医保重大事项的决策。
2.负责制定全院性的医保管理方案,指导、协调医院各科室做好医保管理工作,审查及督促各科室完成医保工作的各项指标、计划、措施等。
3.督导医院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简称医保办)的工作。
4.审核新制订和修订的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5.对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争议性问题进行分析、裁决。
6.参与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研究和决定。
7.参与研究、制定医院有关医保管理的策略及规划。
8.参与并完成省、市医保行政主管部门及经办机构安排的相关工作和组织的活动。
新塘医院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医保政策,结合本院实际工作情况,制订医院医保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业务指引,并负责政策宣传、培训、解释工作。
2.制定临床科室医保考评指标,督导、监控各科室(部门)及医务人员落实执行,制订并实施对医保相关部门与个人的奖惩方案。
3.制定医保各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4.负责协调院内相关部门执行社会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5.牵头组织“三个目录”的匹配、维护等工作。
6.对医保病例的诊疗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合规性审核,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行为。
7.对全院医保病人费用进行合理调控。
8.保持与各级医保管理部门及经办机构的联系与沟通,积极配合上级医保行政管理部门及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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