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文登记表
来文单位
|
广东省中医药局
|
来 文 号
|
粤中医办函[2015]91号
|
来 文 份 数
|
1
|
来文标题
|
关于对中医药科研课题检查验收的通知
|
收文时间
|
2015-06-24
|
发出时间
|
2015-06-25
|
承办部门
|
中医药处
|
承办人
|
黄文辉
|
范围名称
|
份数
|
范围名称
|
份数
|
范围名称
|
份数
|
各区、县级卫计局
|
12
|
|
|
|
|
局属各单位
|
8
|
|
|
|
|
本机关各处室
|
2
|
|
|
|
|
广州医科大学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处理情况:
|
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省中医药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
同时组织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验收要求和流程详见附件)。
上述省中医药课题的结题材料以及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的结题材料,请于7月17日前报送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西华路534、536号)。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处联系电话:81084504,88900801
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联系电话:81303278
|
审核
|
|
签发
|
|
附件
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
结题验收流程
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实施网上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须登录“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业务管理系统”(http://kjgl.gzmed.gov.cn),填报、打印、报送结题验收材料。
项目结题验收基本步骤如下:
1.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提交项目《验收书》;
2.项目承担单位网上审核;
3.项目推荐单位网上审核;
4.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委托机构)网上受理结题验收申请;
5.项目负责人打印项目《验收书》纸质版一式4份,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结题材料一起,由项目推荐单位汇总统一报送至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广州市西华路534、536号)。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处联系电话:88900801、81084504
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联系电话:81303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