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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4 14:39:24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候选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性质/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0万元
四、项目时限:6个月
五、采购方式:询价采购(结算价不得高于二级医院收费标准)
六、报价人资格

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次询价只接受独立法人报价,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报价。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自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报价人实验室必须是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的专业检验中心,并通过15189认证(提供证明文件)。
5.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结果可被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提供政府认可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的证明文件)。
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承诺函形式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各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后,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材料
1.报价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具备从事医学检验、检测的资质,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报价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材料;
8.项目需求(需求见附件)满足承诺书原件;
9.项目报价书原件。
以上材料请列明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八、询价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18日(周六、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九、询价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水松路10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七楼医务科
十、合作方确定方式
根据询价结果,选取符合资质条件、能满足项目需求(见附件),且报价最低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合作方。

联系人:黄医生020-82776733
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
2020年5月14日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需求书
            2.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报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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