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会议5月9日在上海市召开。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会上指出,临床路径管理3年试点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卫生部委托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的第三方评估显示,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满意度为98.4%,高于未开展临床路径的对照医院数值95.6%。“十二五”期间,所有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都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中,至少50%要进入临床路径管理,入径后完成率不能低于70%。
马晓伟要求,在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过程中,要做好临床路径与医疗费用支付制度的衔接。进一步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以医疗服务数量与质量、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以及病人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综合绩效考评模式,调动医院、科室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建立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模块,并与医院原有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实现对医疗行为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据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介绍,自2009年年底卫生部正式启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以来,共制定下发了22个专业331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组织23个省(区、市)110家医院开展试点。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已有3467家医院的25503个科室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与2010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150%和207%。目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医院数量占公立医院总数的46.9%。 (摘自健康报2012年5月10日第1版)
名词解释: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相对于指南来说,其内容更简洁,易读、适用于多学科多部门具体操作,是针对特定疾病的诊疗流程、注重治疗过程中各专科间的协同性、注重治疗的结果、注重时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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