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室进医院5月8日,驻锦州市第一医院警务室警员在调查了解一起医患纠纷。据悉,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卫生部门携手在全市26家二级以上医院建起警务室,以维护医院秩序,确保医患平安。
在昨日召开的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卫生部在此前通知中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并非强制规定。
卫生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邓海华说,通知是贯彻落实卫生、公安两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一个具体建议,而设置与否、怎么设置,还是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由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具体协商以后,由公安机关决定。
邓海华表示,医患矛盾是转型期的社会矛盾在卫生行业的集中体现,成因复杂。要有效地预防、化解医患矛盾,最根本的措施是通过深化医改,从体制机制上逐步消除医患之间经济利益上的对立和冲突,使人民群众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从源头上防范医疗损伤,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邓海华同时呼吁,媒体在进行涉医报道时,应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营造一种全社会尊重生命、尊重科学、尊重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摘自健康报2012年5月9日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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