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
二、项目名称:社会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回收服务项目
三、采购类别:服务类
四、服务金额及期限:服务金额13000元/月(含税费,最高限价),期限24个月。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确定一家中标服务商,为新塘镇辖区所属社会医疗机构的卫生站及诊所约100间的医疗废物回收工作提供各项服务。主要工作是每天按《社会医疗机构废物回收单位名单》所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后运回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每周一至周六必须按要求收集,周日休息一天,。回收人员及车辆由责任方负责。
(二)、服务范围:
新塘镇辖区所属社会医疗机构的卫生站及诊所。
(三)、服务需求:
1.医疗废物回收公司自行聘请人员:回收工、送转工各一个岗位。回收人员按照《社会医疗机构废物回收单位名单》所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要求收集后运回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每周一至周六必须按要求收集,周日休息一天。
2.回收公司在医疗废物回收时,必须熟识医疗废物的分类、运输、存放等的有关要求,做到符合医疗废物管理回收标准。
3.回收公司在回收医疗废物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有违规行为的单位,要对负责人进行指引、教育等的宣传工作,并及时向院方汇报,由院方做出违规处理意见。
4.回收公司使用的车辆,其车辆所发生的税款、汽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及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回收公司全权负责。
5.回收公司要保证工作时间,服务到位,及时把医疗废物回收到新塘医院暂存间,如发现有社会医疗机构或其它单位投诉,查明属实,确属违规的,每次给予扣乙方100元的处罚。
6.回收人员有玩忽职守或损害院方利益的,院方有权追究回收公司的赔偿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并可随时终止合同。
7、回收人员触犯法律,将当事人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可随时终止合同。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有本项目服务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6.2投标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3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4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5 投标人的营业场所需在广州市范围内,优先考虑在新塘医院附近的服务单位。
6.6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
七、招标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19年9月 11日至2019 年9月 17日,投标人认为有质疑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部门提出质疑。
八、报名时间
(一)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 11日至2019 年9月 1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均为北京时间)。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总务科(请自备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电子版)。
(三)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资质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相同或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8.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九、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请自行安排。
十、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9月 17日下午,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水松路10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七楼会议室)。
十二、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
采购人地址:增城区新塘镇水松路10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020)82762639 手机:13500220168
新塘医院总务科
2019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