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我院增城市中心医院一期项目人防、消防和节能验收,现计划进行人防、地下车库标志牌和建筑物永久性标志牌工程施工工作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欢迎有意向公司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增城市中心医院项目人防、地下车库标志牌和建筑物永久性标志牌工程项目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要求:
①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③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员工;
④谈判时提交公司近三年业绩和注册资本,以显示公司实力;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响应方应具备如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必须具备与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相对应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投标文件
1、自行制作投标书(一本正本,三本副本);
2、标书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及第二条报名条件内容等;
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并用封条加盖密封章密封,封面注明清晰。
五、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和评标办法
1、招标范围:按广州市民防办、消防局和增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的规范要求,制作设置安装增城中心医院项目人防、地下车库标志牌和建筑物永久性标识牌。
2、设计:按广州市人防、消防和增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工程标志牌制作设置规范自行设计。
3、工程范围内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安装及质保期内维护工作。即按照报价清单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及工具、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手续(需提供相关资料给有关的施工单位的申报人防、消防和增城市城建局节能办验收手续)。
4、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测量、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方案。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验收交付使用,并包括提供所施工工程竣工所必要的资料。若该项目因所施工的工程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所有的标志牌、标线等要符合广州市民防办、消防局和增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的规范要求。
6、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柒万元(¥2700,00.00元),已包含工程税营改增因素;
7、以合理最低综合总价和参考公司实力最优综合选定中标单位。
六、其他相关事宜
1、合同形式:综合单价合同,费用和工程量暂不做调整。如项目验收相关部门提出验收意见,超出原有的施工范围,增加的工程量在清单以外,按实际增加的工程量结算。
2、费用支付形式:待施工完成并出正式报告时一次性支付,同时乙方需提供等金额发票;
3、报名时间及地址:请于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3日下午14:30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至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增城开发区创新大道南增城市中心医院项目部
联系人:农工 电 话:18675849985
4、标书投递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14时30分
5、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如有变动,院方另行通知)
6、开标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增城开发区创新大道南增城市中心医院项目部
附件:增城市中心医院项目人防、地下车库标志牌和建筑物永久性标志牌工程量清单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新塘医院
2016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