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我院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广大青年教职工的工作激情和团队凝聚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院团委拟举办全院青年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全院在职教职工(含新塘医院)和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
二、比赛形式及报名办法
1、参赛形式:独唱、重唱均可,歌唱类型不限。参赛曲目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旋律优美;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选送的报名方式;各单位推荐参加比赛的选手人数自定,但每种唱法最多不超过3人(组)。参赛人员下载附件一《第三届青年歌手大赛选手报名表》,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于11月4日前发至nfyygqt@126.com邮箱,或通过医院OA沟通发至团委张小燕。
三、比赛办法
本次活动初步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依据报名人数最终决定。参赛选手演唱曲目的伴奏带由选手提前准备并带自比赛现场。
1、预赛阶段:预赛选手采用伴奏演唱一首歌曲,由评委现场打分,并选取优秀者进入复赛阶段。
2、复赛阶段:选手按预赛进入顺序,采用伴奏演唱一首歌曲,由评委现场打分,并从中选取10名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3、决赛阶段:选手按抽签顺序上场,演唱一首歌曲,由评委现场打分,并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分别颁发证书、奖品或奖金。
四、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
评分标准:
1、演唱技巧:参赛选手的音准、节奏、音色、乐感和对作品的理解完整的表现出来。
2、台风:参赛选手的形象、化妆、服装、表演大方得体,具有较好的舞台艺术风格。
评分办法:
1、采取评委均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即各位评委所打分值相加后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2、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则取并列名次。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展示才华提供广阔舞台。
2、预赛时间初步定为11月10日,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医院OA公告或以短信形式通知到参赛选手。
联系人:张小燕 联系电话61641057 18898697910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团委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一:第三届青年歌手大赛选手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