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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我市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7-01 11:20:50

         本报讯 (记者雷海泉)昨日上午,我市召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人员划转和职能交接会议,部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对重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和人员进行交接划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聂磊,副市长尹博望出席,市卫生局、市工商分局、市质监局、市科经信局和各镇街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广东省和广州市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相关要求,我市今年2月份启动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重点调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调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减少监管环节,改变过去“多部门”管理的分散局面。改革通过整合市卫生局涉及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增城工商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增城质监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科经信局的酒类流通市场监管职责,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内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另外,改革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11个镇街各设立1个派出机构,负责开展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并将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居委会(社区)内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负责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
        目前,重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未正式挂牌,过渡期间,除酒类流通市场监管工作仍由市科经信局负责外,全市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所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聂磊在会上指出,涉及本次改革调整工作的各部门人员要迅速融入到新的工作当中,尽快积极开展工作,做到不留工作空白,不松懈。市卫生局在改革过渡期间要继续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新的人员和职能调整,科学谋划科室和各镇街管理所设置,确保队伍融合和职能承接顺畅,加强各工作环节的监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实现“无缝监督”。其他涉及改革的部门要切实树立大局意识和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相互支持,确保改革顺利到位。
(摘自增城日报2014年7月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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