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全院员工积极参与“友爱互动月”主题实践活动,弘扬友爱互助文明风尚。
党 政 办
2013年12月11日
增创建办〔2013〕17号
关于开展“友爱互助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市直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友爱互助文明风尚,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我市将今年12月定为“友爱互助月”,在全市各领域各单位广泛开展以“友爱互助 谦恭礼让”为主题的宣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友爱在社区”活动
各镇街、市民政局、团市委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在社区举办形式多样的“友爱在社区”、“友爱在邻里”活动,引导居民走出家门相识、相知、相助,做热情友善的好邻居。继续深化拓展社区睦邻日、邻里节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在社区居民中继续开展给邻居“送一个微笑、打一声招呼、道一句问候、给一个帮助”活动,引导居民互谅互让、真诚相待、守望相助,做谦恭有礼的好邻居,在广大社区培育融洽和谐的邻里关系。深化经常性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关爱老幼弱残等友爱互助活动,强化居民“建文明社区、创文明家庭、做文明市民”意识。
二、深入开展“友爱在车厢”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要大力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友爱在车厢”活动,广泛开展微笑服务、真诚服务、优质服务行动,组织员工主动到各站点协助维持乘车秩序,热情为乘客导乘扶助,倡导排队乘车、文明礼让行为。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利用播放视频广播,制作宣传画、公益广告等方式,在公共汽车、出租车等交通行业广泛开展文明乘车礼仪和友爱互助知识的宣传,引导乘客互帮互助、谦恭有礼、文明出行。策划开展“最美公交司机”、“最美导乘员”、“最美乘客”宣传活动,鼓励市民抓拍“感人瞬间”,大力挖掘和宣传好人好事,努力把公共交通场所培育成为宣传文明、传播爱心的流动平台。
三、深入开展“友爱在身边”活动
利用“12•5国际志愿者日”的契机,广泛发动志愿者参与以遵守公共秩序、倡导互助风气、培育和谐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市民政局、市老龄办等单位要依托老年学雷锋互助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等敬老志愿服务活动。市妇联、市人社局、市残联等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亲情关怀、权益保护、技能培训、文化服务、素质提升等形式多样的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团市委及各镇街要依托志愿驿站、社区服务中心、公共场所便民站点等平台,组织志愿者参与“大拇指行动”和“文明大行动”,广泛开展公共文明志愿服务引导和“学雷锋、献爱心”活动,传递身边友爱,培育身边好人。
四、广泛开展“让座日”主题活动
12月22日是广州市第三届“让座日”,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宣传倡导文明有序、礼让互助的道德风尚,增强广大市民主动让座、关爱弱势、敬重公德的意识。各镇街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策划有特色的“让座日”分会场活动。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要广泛组织志愿者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引导市民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有需要的乘客让座,引领并规范外来务工人员和来增城游客的文明行为,掀起让座活动新高潮。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公交行业、窗口单位、公共服务设施等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应的活动,并配合市里活动的开展。
五、广泛开展助人为乐类“道德讲堂”活动
12月份,各镇街、有关单位“道德讲堂”,特别是窗口行业、文明单位“道德讲堂”要结合友爱互助主题,组织安排助人为乐类“道德讲堂”活动。其它各类“道德讲堂”也要结合实际,安排友爱互助主题讲堂活动,为居民搭设一个学习借鉴、增进感情,拉近距离的交流平台,密切社区居民的邻里关系,形成和谐友善的社会环境。要借助“道德讲堂”载体,宣讲本地本领域涌现的友爱互助好人好事,宣传员工之间、邻里之间、市民之间互信、互助、互爱的新风正气,引导大家自觉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百姓的社会责任感、城市归宿感和生活幸福感。
六、大力开展友爱互助月的舆论宣传
为增强主题月活动的宣传声势,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扎实抓好主题月实践活动。要加强对“友爱互助月”的宣传报道,深入挖掘、报道友爱互助类好人好事。增城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要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刊播主题月公益广告。各单位要注重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请于2014年1月3日前将活动小结、活动图片、活动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人数、活动简要内容)等资料报送我办(邮箱:cjbxc2009@163.com)。
特此通知。
增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联系人:黎智毅,电话:32829151 传真:32859149
增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印发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