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促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
备受瞩目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即将在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改革关键在于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根据改革精神,改革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的20%将由财政补助予以补偿,随着改革工作即将启动,政府财政如何补偿县级公立医院的话题也逐渐成为了社会的关注焦点。昨日,记者就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如何改的问题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政府加大投入 “补”“控”双管齐下着力抑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的总体大前提是政府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投入。改革实施后,将试点县级医院的收入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县级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和适当提高服务收费方式予以补偿,其中政府财政补偿20%,共约933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为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在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的同时,政府还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绩效作用,通过加强补助资金监管,实施严格的“双控”控费机制,抑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其主要做法是规定县级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增幅(以本单位上年门诊次均费用为基数计算)控制在4%以内,住院次均费用(以本单位上年住院次均费用为基数计算)增幅控制在7%以内,超出控费指标的部分扣除药品耗材成本后,在财政对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经费补助中抵扣,这意味着在财政补助额一定的情况下,超出控费比例越多,扣除的补助也越多,用到其他地方的资金就会越少,这就使医院严格控制“两费”(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的增幅。
变“大锅饭”补助为“项目专款专用”补助
按照日前增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增城市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补偿机制改革的基本内容包括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在药品(中药饮片、中药制剂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同时加强成本核算、改革政府对县级医院的补助机制以及建立财政补控机制等四大方面内容。
其中,在改革政府对县级医院的补助机制改革方面,将彻底改变传统的按“人头”补助的财政补助政策,改革后将实行以基本建设(含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公共服务等项目补助为内容进行主补助的办法;探索建立县级医院补助项目库,规范资金审批,实行专款专用,实行促进项目标准化管理。改革后的财政补偿方式主要以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补助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经费、补助扶持重点学科发展及医学人才培养经费、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补助医疗服务经费等五种形式出现。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改革重点是加大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投入,全面履行政府的出资责任,从而改变过去政府投入不足的尴尬局面。本次财政补偿机制的改革彻底改变了按“人头”补助的“大锅饭”式的财政补助方式,改革后的财政补偿方式将为“专款专用”,补偿的针对性更强,主要针对医院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医学人才培养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关系到医院基本建设和长远发展根本的事项,这对于维护医院“公益性”,提高医院医疗服务的软硬件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总体而言,改革后的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更为科学合理,同时,通过逐年加大政府投入以及控费机制的有力执行,这种财政补偿机制可切实起到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负担的效果。(摘自2013年08月28日 增城日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