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卫生系统召开会议对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散小乱”养猪场会议精神,公布了市卫生系统各单位个人或亲属参与的养猪场的整治情况。副市长尹博望出席会议,市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卫生系统个人或亲属参与养猪(在禁养区内)的干部职工等100多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全市卫生系统个人以及亲属参与经营养猪场的干部职工共有143名,其中以个人形式参与经营养猪场的职工有2名,亲属参与的职工有141名;涉及养猪场(户)有120个,其中62个属禁养区,58个属非禁养区;现已签订规范整治承诺书养猪场(户)118个,占98%,暂未同意签订拆除协议养猪场2个,涉及4名职工;已完全拆除的养猪场7个,部分拆除10个。其中,27个家属禁养区内的养猪场签订承诺书同意在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拆除工作。
会上,尹博望对市全卫生系统干部职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全面认识整治“散小乱”养猪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提高标准,全体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在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上起到带头作用,提高养猪场拆除的标准,做到在标准时间的要求上提前10天完成拆除任务,而且拆除工作要做到彻底。三是落实责任,在行动上态度要坚决,不要存在侥幸的心理,按照标准责任落实。他强调,每一个单位都要把具体的责任落实,确保在12月20日前完成养猪场拆除工作。(摘自增城日报2012年11月30日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