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完成增城中心医院开业配套工作,我院拟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后勤物资采购、维保服务和中小型维修”三类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5天,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
一、项目名称
增城中心医院“后勤物资采购、维保服务和中小型维修”招标代理项目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在500万元或以上;分公司投标,必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广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营业执照为准。
3.已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登记(以网站截图为准)。
三、谈判响应方应具备如下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
四、投标文件
1.自行制作投标书(一本正本,三本副本);
2.标书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附件1)及第二条报名条件内容等;
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并用封条加盖密封章密封,封面注明清晰。
五、招标代理范围、招标代理费计付方式和评标办法
1.招标代理服务范围:组织该项目全过程招标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工作。
2. “后勤物资采购、维保服务和中小型维修”投资总额控制在5000万以内,其中后勤物资采购、维保服务和中小型维修各类投资额度可根据院方实际需求进行调配;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计算,其中“后勤物资采购和维保服务”类招标代理费由由中标人支付,甲方支付的实际服务费按照实际中小型维修类投资额度计算招标代理控制价,再与投标下浮率乘积和作为招标代理服务结算价,已包含工程税营改增因素;
3.以中小型维修类合理最低报价选定中标单位。
六、其他相关事宜
1.合同形式:可调总价合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根据实际“后勤物资采购、维保服务和中小型维修”中标价进行调整,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再根据投标报价浮动率调整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价,计算公式参照第五条第2点;
2.报名时间及地址: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下午14:30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的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至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宁街创业大道28号增城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骆工 电 话:18676712750
3.标书投递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下午14时30分
4.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下午14时30分
5.开标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创业大道28号增城市中心医院
附件一、报价单格式
附件二、增城中心医院“后勤物资采购、维保服务和中小型维修”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