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单位资质条件
1.符合法定主体资格,三证齐全(即执业许可证、组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2.拥有法定资质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合作内容
1.经确认合作的法律相关单位在征得交通事故等欠病人同意处理相关事宜时,为让患者得到更好的救治,必须在第一时间为患者垫付费用;
2.法律相关单位义务免费为我院提供调解医患纷法律服务,并免费协助起草、审阅我院提供的有关律文书;
3.就有益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其他事项开展关活动,如:普法知识、法律咨询解答等;
4.法律相关单位和欠费病人因在处理相关事宜程中出现的问题或法律纠纷,我院概不负责。
三、所需材料
1.三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交回递交人;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递交材料时间:2015年11月9-10日。
四、其他事项
我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公示期过后将公开择优选拔法律相关单位进行合作。
五、联系人及方式:
方雷,020-82776733
ywk82776733@126.com
六、公示时间:2015年11月6-8日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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