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医疗报销待遇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符合计生政策,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办理了《生育就医确认凭证》后可享受产检、分娩报销等待遇。
二、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凭证》,需要什么资料?
答:(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出具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
三、《生育就医确认凭证》如何使用?
答:进行门诊产检、住院分娩时向医生及收费员出示《生育就医确认凭证》及身份证即可享受报销待遇。(产妇分娩后由我院出入院收费处收回《生育就医确认凭证》交医保局)。
四、丈夫参加了生育保险,妻子未参加,妻子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按广州市现行的生育保险政策,必须为孕产妇本人参加了生育保险方可享受相应待遇。
五、参加了生育保险或公费医疗,同时也参加了新农合,怎么报销?
答:同时享有两种或以上生育保障待遇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享受相应报销待遇,建议选择生育保险或公费医疗待遇,因其报销比例较高;若同时参加了商业保险的,请及时咨询保险公司了解相关保险待遇。
六、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门诊产检、住院分娩有报销吗?
答: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待遇,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才可以享受门诊产检、住院分娩报销等待遇。
七、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门诊产检、住院分娩有报销吗?
答:参加了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可享受相应生育医疗报销待遇,具体待遇:①门诊产检: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准生证、小一寸彩照、病历到我院1楼出入院收费处办理门诊产检选点手续后享受门诊产检报销,报销比例为50%,报销限额为720元/孕次。②住院分娩:按普通住院比例进行报销。(办理入院分娩登记及出院结算时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准生证即可享受报销。)
八、参加了增城、萝岗以外的新农合或广州市外生育保险的,可享受报销待遇吗?
答:参加了上述生育医疗保障的,请及时咨询当地农合办、社保局等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异地分娩报销政策及报销所需办理手续。
九、暂没参加任何一种生育医疗保障,要怎样才可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答:1、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在广州市有工作单位的,可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
2、参加增城新农合,符合参加新农合条件的人员可在所在村参加新农合;
3、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广州市居民户籍人员可到社保局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成功缴费次月可享受相应医保及生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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