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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饮食禁忌


发布时间: 2014-03-03 16:06:16


1.应忌生冷食品。特别是夏季,产妇大多想吃些生冷食物,如冰糖、冰淇淋、冰镇饮料及和拌凉菜、凉饭等,这些生冷食物将影响牙齿和消化功能,容易损伤脾胃,不利恶露排出。
2.应忌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如韭菜、大蒜、辣椒、胡椒等。该类食物可影响产妇胃肠功能,引发产妇内热,口舌生疮,并可造成大便秘结或痔疮发作。
3.应忌过硬不易消化食物。产妇身体虚弱,运动量小,如吃硬食或油炸食物,容易造成消化不良。
4.应忌食过咸食物。因咸食中含盐较多,可引起产妇体内水钠潴溜,易造成浮肿,并易诱发高血压病。但也不可忌盐,因产后尿多、汗多,排出盐分也增多,需要补充一定量的盐。
5.应忌营养单一。产妇不要挑食、偏食,做到食物多样化,粗细、荤素搭配,广而食之,合理营养。
6.应忌食过饱。由于产妇胃肠功能较弱,过饱不仅会影响胃口,还会防碍消化功能。因此,产妇要做到少食多餐,每日平时3餐可增至5~6餐。
7.哺乳者禁食大麦及其制品,大麦芽、麦乳精、麦芽糖,因这些食物有回乳作用,故产后哺乳期应忌食。
8.忌食油腻食物。由于产后胃肠胀力及蠕动均较弱,故过于油腻的食物如肥肉、板油、花生米等应尽量少食以免引起消化不良。
9.忌食坚硬粗糙及酸性食物。产后身体各部位都比较弱,需要有一个恢复过程,在此期间极易受到损伤,比如坚硬粗糙及酸性食物就会损伤牙齿使产妇日后留下牙齿易于酸痛的遗患。
10.药物禁忌。产后子宫出血较多,一般需要使用一些子宫收缩药物,但需哺乳产妇不宜使用麦角制剂,因麦角制剂抑制量体泌乳素的分泌,从而产生回奶效应同时它还有较强的升压作用,故高血压产妇应禁用。
11.腥膻 海鱼、无鳞鱼(平鱼、巴鱼、带鱼、比目鱼等)、虾、蟹、海味(干贝、淡菜、鱼干等)、羊肉、狗肉、鹿肉等。为风热证、痰热证、斑疹疮疡患者所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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